|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员管理办法》,加强农机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省农机办要求,省站决定自2008年8月开始至年底,对全省农机监理队伍进行全员培训和整顿,换发新的农机监理员证。 一、培训内容:一是把政治思想教育、规范执法培训、业务技能训练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有计划地分步实施。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以《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山东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章节,农业部42号令、43号令、72号令、《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登记规范》、《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规范》、《山东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理员管理办法》的全部条款为主要内容。三是兼顾正规化训练和其它相关内容。 二、培训方式:以市为单位进行组织培训发证工作。培训期间,省站派专业人员进行授课指导,以作为省级培训资质。市级要按照《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理员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把农机监理员审查、培训和考核关。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由省站统一命题进行考核。 三、训后总结:培训结束后,各市要写出培训总结并及时做好培训人员及相关资料的整理造册建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