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峄城区积极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
(一)加强源头管理,排除事故隐患。 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2号、43号部长令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严格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制度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不符合制度的拖拉机、收割机和不符合规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一律不给办理,从源头上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部门协调,搞好田间路查工作。 积极争取交警、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对上路参加运输的拖拉机及田间作业的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严格检查。对于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不参加年度审验的农业机械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并给予严惩。对于一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集中的石料厂等场所,加大查纠力度,并提出整改期限。坚决制止违章行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三)抓好“三夏”安全生产,保障农机安全。 “三夏”期间上阵机械多,也是农机事故频发期。为此派出三个小组,巡回对上阵机械进行严格检查,坚决制止无牌、无证、酒后及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确保“三夏” 生产安全。 (四)搞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农机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刻不容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农机驾驶员“学习日”及“三夏”驾驶操作人员集中培训等时机,对农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克服驾驶操作人员的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 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培训质量的监督,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并积极做好发证工作,强化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全区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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