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农机监理站:
自2003年全省开展农机监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以来,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农业部两个令和两个规范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农机监理系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规定,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增强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了规范化建设活动。为系统检验全省规范化建设成果,找出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规范化建设努力方向和目标,省办于2007年4月至10月对全省农机监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全面认真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范化建设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检查汇总的情况看,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检查勤纠正的原则,全面认真地开展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经过全系统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紧紧围绕农机监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主题,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农机监理法规体系和规章制度日臻完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农机监理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级农机监理机构按照队伍管理正规化、作风建设军事化的要求,对农机监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同时,对农机监理队伍进行了整顿,加强了行风建设。通过农机监理队伍正规化建设,逐步造就了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业务精通、反应迅速的农机监理执法队伍。三是监理业务更加规范。各地严格执行农业部42、43号令和两个业务工作规范办理各项业务,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程序,实行了监理规费“收支两条线”及“票款分离”,使监理规费收缴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了《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进行了演练,为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作了全面的准备。四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有较大提升。95%以上的县(市、区 )农机监理机构建设了农机综合服务大厅;推广使用了先进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测设备;开发了农机监理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监理信息网页和农机事故统计分析汇总系统软件。五是优质服务水平快速提高。围绕构建平安农机、和谐农机,本着以人为本和高效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行了“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倡导了人性化亲情化监理,用优质服务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
全省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和此次检查活动之所以收效显著,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围绕“规范化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目标明确,组织严密。各地始终坚持以建设“平安农机、和谐监理”为目标,高标准严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县普遍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步骤和措施要求,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特别是各县在自查自纠阶段和各市组织互查阶段组织的认真扎实,为全省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了全省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济宁市农机局两名副局长亲自带队分组检查指导;济南、烟台等市多次邀请省办有关人员到基层检查指导活动开展情况;淄博、聊城市农机局在省办集中检查前多次组织县区互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促进了县区间的交流,保证活动质量。二是深入扎实,不走过场。省、市、县三级农机部门特别是农机监理部门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从基础工作入手,适应工作环境变化的要求,把规范化建设体现到农机监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活动开展的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检查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凭借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求实的工作态度,检查得认真、仔细,不避讳不护短,提出的问题中肯实在,整改建议提得切实可行。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组指出的不足和整改措施普遍乐于接受并立竿见影。淄博市农机局高度重视检查结果,省办检查组离开后,专门召开了全市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检查情况通报会议,不谈成绩,专讲不足,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诸城市农机局认真对待检查组指出的不足,检查组刚刚离开即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具体落实整改措施。三是规范与创新相结合。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在规范化建设活动中,摒弃旧的管理模式,迅速适应新环境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各地按照规范化要求,本着规范、便民的原则,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做到了规范不繁琐,便民不违规,宁可自己麻烦千遍,不让机手一时为难。惠民县农机局在乡镇站所撤并以后,与乡镇共同建立了5个乡镇农机监理所,经费列入财政,加强了基层农机安全监管;莱阳市农机局针对乡镇农机站薄弱的情况,成立了四个农机监理中队,实行区域化管理,有效解决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四是总结了经验,促进了工作。通过全系统的规范化建设检查,全面系统地总结了五年来全省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就,进一步摸清了当前全省农机监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进而推动了全省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同时,发现了许多好经验、好典型,使农机监理工作开阔了视野。通过县与县、市与市之间的互相检查,增进了各市的交流学习,促进了各市的工作,提高了系统凝聚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全省农机监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由于各方面原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甚至比较突出。一是个别单位的领导法制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基层单位为谋求小集团利益,越权行政,违规超范围核发牌证、跨区域核发牌证、未经检验即发牌、未经考试即发证等,人为制造了农机安全隐患,带来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了农机部门的形象;二是监理机构体制不理顺。目前仍有部分基层单位为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单位,形成了收费养人的局面,客观上造成了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偏离了农机监理工作的目标;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依然存在。经过几年的教育培训,农机监理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仍有个别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依法行政水平偏低。有的随意抬高或降低牌证收费标准。甚至个别单位存在执法违法问题,适用法律法规依据错误、处罚决定错误、执法程序违法、未履行告知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农机部门的行业形象。四是监理业务档案、票据不规范。有的县区拖拉机及驾驶员档案材料表格不够齐全,表格填写不够完整甚至漏填主要项目;个别驾驶证档案中有培训时间晚于发证时间现象(明显弄虚作假);仍有个别县区票款分离手续不完整,监理规费编码执收手续不够完善,监理业务收费列入预收款;有的单位仍使用旧的监理费收据;有的存有开大票和搭车收费现象;有的票据填写不规范,没有详细写清收费的明细项目、标准等。五是缺少投入,农机监理设施装备陈旧匮乏。由于缺乏财政支持,农机部门资金短缺严重,多数单位对农机监理技术装备投入极少,技术装备陈旧落后甚至匮乏。有的单位缺乏基本的装备,除少数单位有检测设备外,大部分地方拖拉机检验仍采用“耳听、眼看、手摸”的传统方式,要达到技术装备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六是对老旧农机淘汰机制不完善,缺乏政策支持。由于缺少必要的法规、政策支持,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超期服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大量存在,不能及时强制报废,安全监管措施无法落实到位,致使安全隐患增加,同时也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准确性。七是个别单位对规范化建设和检查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检查活动中个别单位自查自纠阶段组织不力、动作不大,甚至没有组织,对全省规范化建设检查没有准备,有仓促应付现象。个别市、县缺少书面汇报材料。八是 “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我省开展“农机安全十、百、千、万示范”活动已经四年,全国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也有两年了,但仍有个别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存有畏难情绪和应付思想,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标准不高,数量不足,拖了全省的后腿。
三、落实整改措施,构建规范监理长效机制
针对全省规范化建设和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由省、市、县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一)省、市两级要加强对基层农机监理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一是省、市两级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对拖拉机登记、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特别要加强对牌证领用和核发情况的检查。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和网络监督相结合,建立定期检查和科学的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进一步强化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各级农机部门要适应法律赋予的职能任务,把加强监理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农机监理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强化监理队伍的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制度。重点是抓好农机监理人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增强监理人员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二是要健全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强化行风建设。要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行政违法处理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监督制约制度、审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实行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完善监理人员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准入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准入条件。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组织对农机监理队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多次违纪、严重违纪的人员,要调离监理工作岗位。通过整顿,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树立农机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抓住机遇,理顺体制。各级农机部门必须认清形势,把握机遇,积极参与到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去,争取各方面支持,理顺农机监理体制,稳固基础,解除后顾之忧。消灭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单位,彻底改变以收费养人的局面。
(四)继续规范监理业务工作。省、市两级要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要求,业务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市、县两级要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检查评议,促进业务工作更加规范。
(五)建立投入机制。省、市、县均应建立投入机制,增加对农机监理的资金投入,通过财政支持、自筹等多种融资方式,加快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满足工作需要,逐步提高装备水平,最终实现装备现代化的目标。当前装备建设的重点是监理车和检测设备。
(六)建立农业机械强制报废制度。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联合财政、能源、贸易等有关部门提请国务院制定农业机械强制报废标准,财政给予适当补贴,鼓励老旧机械报废。各级农机部门应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快老旧机械的报废步伐,减少农机安全隐患,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七)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活动。省、市、县三级应进一步提高对平安农机建设的认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一要积极争取把创建活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二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活动的支持,三要积极克服困难,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特别要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从方法、形式、力度和效果等方面找准症结所在,对症下药,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把平安农机建设活动搞好,迎接农业部的验收总结。
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常抓不懈。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树立深入持久抓好规范化建设的意识,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基层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以分析,取其合理化建议,及时调整补充相关内容,修改相应的制度规定。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构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保证农机监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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