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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展农机综合保险 提高保险保障力度

作者:青岛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张建辉
发布时间:2007-09-21

  
  《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方案》公布后,青岛市农机局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全面部署拖拉机交通强制性责任保险工作。到目前,全市办理拖拉机交强险八千余台。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机手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农机生产提供更多的保险保障,全面建设青岛“和谐农机”,青岛市农机局结合当地实际,在全市采取公开招标形式与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大地财产保险青岛分公司达成协议,在全市联合开展农机综合保险,包括:1、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损失险;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
    近日,青岛市农机局下发了《关于农机综合保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农机综合保险业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1、加强宣传。让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参加农机保险可以提高生产自救的能力,为农机作业、营运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使广大机手积极认购农机保险。同时,也要让机手明白不参加交强险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依法管理。各市(区)要严格执行《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对不参加拖拉机交强险的,不得予以办理挂牌、年度检验手续。
    3、落实责任。为切实做好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参加农机保险工作,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系统目标考核。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抓好落实,提高全市农机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农机化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提报:安全宣教科 张晓梅  编辑:安全宣教科 张晓梅  审核:山东农机监理站 刘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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