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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采取三项措施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 作者:青岛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张建辉
发布时间:2007-08-28

      一、加强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构建“和谐农机”为主要内容,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当街悬挂横幅、组织事故案例展览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营造声势浩大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结合当前农机作业特点,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小麦播种机等农机具安全操作为重点,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做好农机操作技术咨询服务,提高作业质量和安全操作水平。
    二、强化源头管理。一是以深化手扶拖拉机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工作,消除“黑车非驾”事故隐患;二是与工商、质监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农机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及零配件行为,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开展服务,搞好机具检修,确保投入作业的农机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三、开展安全检查。一是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区域,加强对大中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械、秸秆还田机和旋耕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和运行状况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无后视镜和传动链条护板等技术装备不全农业机械的检查力度,严禁不合格农业机械投入作业;二是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严肃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行驶、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疲劳和酒后驾驶(操作)等违法违章行为。




提报:安全宣教科 蒋永贵  编辑:安全宣教科 蒋永贵  审核:山东农机监理站 刘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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